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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置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
发布时间: 2023-10-04 来源:行业新闻

  摘要:依据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模块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通过对消防设施管理现在的状况的分析,概述设置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的必要性,介绍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的功能要求、系统基本构成及监控模块的类型,提出系统方案的选择和设计方法。

  关键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监控模块;电压传感器;电流传感器;电源工作状态;故障报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模块设计规范》和《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等规范标准为设计单位做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的设计提供了技术规范依据。 消防设施能否正常工作取决于消防设施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是不是稳定良好运行。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建筑物内的消防电源在任何一个时间里任何情况下不断电,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消防安全,设置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是必要的。设置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能对整个建筑消防安全实施科学管理,让消防设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现代建筑内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电梯系统、防火门及卷帘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多个系统,这些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对建筑消防安全起到了非常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系统能否正常工作取决于消防设施电源的工作状态,假如没有可靠稳定的消防设施电源,即使安装最先进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终端灭火设施再完善,若发生火警,整个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也将无法正常运行,不能有效预警和灭火,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因此,消防设施电源是各类型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工作基础,可靠稳定的消防设施电源对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有效发挥作用至关重要。 消防设施电源的特点是使用概率很低,长期闲置待用,一旦使用必须发挥作用,应始终处于“临战”状态;为了确认和保证消防设施电源可靠,对消防设施电源的管理及日常检查就显得很重要。但是由于消防设施电源的特殊性,人们对消防设施电源的日常检查往往因长期不使用而出现麻痹思想,依靠人为措施基本没办法保证消防设施电源时刻处于完好状态,真正发生火情时,消防设施的供电可靠性没办法得到有效保障。

  所以除加强管理外,很有必要采取技术措施尽早发现并处理问题。 如何从技防手段上实现对消防设施供电电源的实时监测,一直受到公安消防部门的格外的重视。在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之后,为了切实加强消防控制室管理,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编制了国家标准GB 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并于2011年7月1日开始贯彻实施,其中作出了“消防电源监控器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的强制性规定,与之相对应也就规定了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该系统对于确保建筑消防设施运作时的状态完好,提高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和及时有效地发现消防设施故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有很重要的作用。

  国家标准GB 28184-2011《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于2012年8月1日实施,该标准强制规定了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试验和检验规则等内容。2014年5月1日实施的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模块设计规范》第3.4.2条也增加了设置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的相关规定。

  第3.1条给出了消防设施电源的定义:“消防设施电源为各类消防设施供电的交流或直流电源,包括主电源和备用电源”;

  第3.2条对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提出来要求:“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用于监控消防设施电源工作状态,在电源发生过压、欠压、过流、缺相等故障时能发出报警信号的监控系统。” 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是集工业计算机技术、通信、抗电磁干扰、数字传感技术于一体的智能化产品,系统由消防设施电源状态监控主机、监控模块、电压传感器、电流传感器、电压/电流传感器等部分或全部设备组成。采用高灵敏度多种信号传感器,对监测的消防设施电源进行24h实时自动巡检。检测。通过监测消防设施电源是否有中断供电、过压、欠压、过流、缺相等故障,并进行声光报警和记录。

  消防设施电源的工作状态,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主机上集中显示,故障报警后可及时做处理,排除一些故障隐患,使消防设施电源始终处于正常状态,从而有很大成效避免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由于电源故障而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最大限度地保障消防设施的可靠运行。 根据国家标准GB 28184-2011《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要求,针对各类消防设施电源的特点,全国各地消防公司积极研发,成功研制出了多种类型的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主机和监控模块。安科瑞应时代主流要求,开发了AFPM100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并取得了相当可观的业绩。

  系统基本结构一般是监控主机+监控模块两层结构,系统构架简洁。整个监控系统功能全面,每个监控模块有一个独立的地址编码,系统内部采用RS485网络通信,对外提供通信,以满足接入其他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要求。

  2.2 消防设施电源监控模块分类 消防设施电源监控模块根据监控对象不同,分为直流、交流、单相、三相、一路电源、两路电源等几种类型,见表1

  有的产品每个监控模块只能监控一路电源,有的产品一个监控模块可以同时监控两路电源,图2是多功能消防电源监控模块电路图,可监控两路交流电源电压、电流。

  ● 监控器与模块(电压/电流信号开入开出传感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短路;

  ● 监控器主电源欠压(≤80%主电源电压)或过压(≥110%主电源电压);

  ● 当监控器出现以上故障时,能发出与监控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报警信号;

  ● 监控器控制输出:常开无源触点,容量:AC250V 3A或DC30V 3A。

  ● 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主电对备电充电24h的容量满足整个系统工作超时8h;

  ● 监控模块工作电源必须由监控主机供电,不能直接取市电,监控主机为连接的所有监控模块供电DC 24V

  3.1监控系统主机的安装的地方 小型系统主机壁挂式安装,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小型建筑,监控系统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大型系统可采用台式或柜式,监控系统主机及图形显示装置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3.2监控模块的安装的地方 监控模块安装在被监控消防设施供电电源附近的专用箱内,也能安装在被监控消防设施供电电源箱内;监控模块应设置在末端,系统的电压传感器和电流传感器的设置应保证整个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供电电源工作状态均能在监控模块或消防控制室内实时显示。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监控系统,其系统构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似。小型建筑可采用监控主机系统,如图4所示;

  主机至监控模块间传输距离大于产品要求时,需加中继器占用1个监控模块地址,中继器AC 220V电源由现场消防电源或消防监控室监控主机提供,每个中继器可带32个监控模块。监控主机电源为AC 220V,备用电源可自带,也可现场提供。设计中应注意监控模块工作电源必须由监控主机或中继器供电,不能直接取市电,监控主机或中继器为连接的所有监控模块供电(DC 24V)。

  现代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灭火系统功能日益完善,自动化程度慢慢的升高,然而发生火灾后各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案例频发,各地消防部门在日常防火检查中发现投入大量资金设置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常见。无数经验和教训都证明,消防设施能否发挥作用是火灾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和初期火灾扑救是否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而稳定可靠的消防设施电源则是消防设施正常工作的根本保障。所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模块设计规范》增加了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的设置要求。这篇文章着重就消防设施电源监控系统设置的必要性及设计方法作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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